日前,国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,该意见提出,要全面开展乡村治理体系补短板行动,实现农村治理的全覆盖,支持各地根据本地实际,探索成立农村组织管理机构。
这是一项有着十分重要意义的工作,官方表示,成立农村组织管理机构,有助于健全乡村治理体系,促进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,同时也可以更好地推进新农村建设,打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这一目标。
农村组织管理机构成立后,将会给农村带来许多好处,比如可以有效地协调各项工作,推进农村产业的发展,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等等。
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得到了农村社会经济各界人士的赞赏,认为这项工作的开展,对于推进农村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