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作为与人们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产品,在其生产、流通、使用等环节中必须加强监管,才能更好地保护人民用药安全。为此,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,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药品监督管理体系,建立了标本兼治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,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严格的药品管理制度。
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主要分为三个环节:药品注册、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、药品流通和使用。在药品注册方面,为确保药品质量和疗效,我国要求所有药品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注册,并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和流通;在药品生产和质量控制方面,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规定,并接受国家的监督检查;在药品流通和使用方面,我国要求所有药品必须在有资质的药品销售单位处购买,并配备有合格的药师指导用药。
最近几年,我国加强了对药品的监管力度,成立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相关机构,并不断实施新的监管政策和措施,如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,强化了药品批准和生产质量控制,并公开了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等。这些举措有效地提高了我国药品监管的水平,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。